中国青年人才网 .职场资讯 注册 | 登录
求职指导
H R 宝典
品味职场
涉世之初
政策法规
文凡专栏
投简历
找工作
职位订阅
热点地区招聘网站
中青无锡人才网
中青上海人才网
中青南京人才网
中青苏州人才网
中青江阴人才网
首页 > 政策法规 > 劳动权益 > 内容
江苏劳动保障厅: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先公示
http://www.54job.com  

 

 

  据悉,江苏省将实行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社区公示、按月发放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补贴的资金,也将严格按规定支出。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定期由本人到各市指定的劳动保障机构进行申领,如实反馈领取期间求职、接受培训和再就业情况。接受申领的机构要对审核结果在社区进行公示。对于不按期进行申领的失业人员,可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于经审核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必须及时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此外各地还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严禁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或列支经办机构经费、慰问费等统筹项目之外的支出项目。

来源:扬子晚报

 

 
收藏此页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加入我们 | 联系方法 | 网站地图 | 帮助
个人服务咨询 Service@54job.com
Copyright © 54Job.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1998-2007 中国青年人才网 ® 版权所有 企业招聘、人才求职、培训问题咨询
招聘 求职 培训尽在——中国青年人才网 ® 网络实名:青年人才 54Job 苏ICP备05009257